來到Quebec,我們留在montreal這個城市。Montreal 曾經是加拿大的首都,卻因為跟鄰近的美國只有一條聖勞倫斯河之隔。基於軍事考慮,就把首都移去Ottawa。

Montreal裡有一個古城, 雖然是一個旅遊景點,但在這兒你不會找到那些不專業卻要拿著相機說這提供影相服務的人;你不會看到名店門外站著(或者蹲著)一大堆準備血拼的人們。在這兒,大家都好悠閒好悠閒。闊闊的街道有遊人拖著大狗小狗,有帶著iphone聽著歌跑步的,有騎單車的,甚至有騎馬的。當汽車遇著馬車,便要駛得很慢很慢,你卻不會聽到人任何響按或駡話。街道兩旁盡是patio。中午12點,那些餐廳都早已坐滿顧客喝著就聊着天。他們不會低著頭自顧自的按電話,或是急急的吃掉碟中食物。法國嘛,他們喜歡把手交叉放在胸前,由得碟中食物放涼,架著墨鏡在這藍天白雲下,享受著與家人或朋友的相聚時刻。
這裡的空氣好像有凝著時間的魔力,使我也不自覺的放慢腳步。這個古城除了有那些法式建築,也有很多街頭表演 有玩火的,魔術的,樂器的,甚至唱opera的。他們都穿得十分漂亮。對他們而言,街頭賣藝不是"淪落到一個地步", 而是“將藝術與大眾的距離越漸拉近”。
在一間超過一百年歷史的法國餐廳用過午餐後,便四處走走。走著一條又一條的街道,你不會累,也不會熱,在燦爛的陽光配著微風下,會心微笑,想著自己有多幸運遇著這好天氣。
這樣美麗的城市,不同的人和物互相影響著,互相遷就著,互相的包容為這地方增添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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